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新兴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行业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依法确定消防安全行业管理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