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照料护理等级配备相应的护理人员,并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卫生消毒、传染病防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