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