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生态特征典型、自然景观独特、历史和人文价值显著、具有科普宣传教育意义并可开展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设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