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的质量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以及邮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