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二)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
(三)负责传统村落的管理、维护、风貌整治;
(四)完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五)依法做好古建筑等文物的保护工作;
(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七)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