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可以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并遵守戒毒康复场所的有关规定。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防毒拒毒和戒毒康复管理制度,完善生活服务、康复治疗、职业培训、习艺劳动等基本功能。
鼓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通过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等方式,对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戒毒、康复等方面指导和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