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时,应当听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单位保修责任落实情况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