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从江县、榕江县人民政府编制月亮山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月亮山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应当与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月亮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从江加榜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进行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