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水质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库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有权对负有水库水质保护管理责任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