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民航、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构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航空医疗救援应急设施,加强镇村直升机起降点布局和建设,拓展直升机、无人机等在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军地协同,保障突发事件预警期和应急响应期间执行空中应急通信、侦查勘测、指挥调度、火灾扑救、紧急输送、搜寻救助、重载吊装、跨区救援等任务的航空器优先使用空域。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