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突发事件中的医疗救治、卫生学调查处置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结合实际建设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航空紧急医学救援站点,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物资、设施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