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常务委员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常务委员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可以召开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或者分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开展专题询问应当制定专题询问方案,明确专题询问的议题、目的、方式、程序等。
根据专题询问的议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