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公路的权利,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的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