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吕剧数字化传播,利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创作手段和表现形式,开发沉浸式交互体验等数字化场景应用,增强吕剧传播效果。
鼓励和支持吕剧院团创作适合线上观演的吕剧动漫和影视作品,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发展吕剧演播新业态。
鼓励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平台,广泛传播、推广、普及吕剧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