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运行维护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二)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登记,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

(三)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保障海绵城市设施正常运行;

(四)针对特殊天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运行维护不当造成海绵城市设施损坏或者无法正常使用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予以恢复。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