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记录人工繁育的物种名称、数量、来源、繁殖、免疫和检疫等信息。

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应当遵守有关猎捕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