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受教育者等多元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资金机制,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政府财政性老年教育经费应当向基层倾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