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宣传。

各类学校应当开展血液和献血科学知识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登载、播放献血公益广告和开展献血科学知识、先进事迹、典型人物等社会公益性宣传。

交通枢纽站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以标语、宣传画、宣传片等形式,免费开展献血宣传教育。在公共场所开展献血宣传活动,有关单位应当免收各种费用。

每年五月为无偿献血宣传月。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