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浮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太平山中央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浮山和太平山公园总体规划),确定浮山和太平山公园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各类设施的布局与规模用途、保护管理措施等内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浮山和太平山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衔接。

浮山和太平山公园总体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因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