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平安建设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

(三)预防和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

(四)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工作;

(五)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六)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七)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八)推进数字平安建设;

(九)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平安建设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