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根据当地实际和雨情水情险情变化,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在人员转移预案基础上扩大转移范围,并根据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点、河道行洪区、蓄滞洪区、尾矿库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扩面规模。
极端情况下,超出人员转移预案设定的范围、出现下列情况时,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实施扩面转移:
(一)水库、河道可能出现垮坝、溃堤、决堤等严重威胁周边和下游区域人员安全的;
(二)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灾情超出预案设定的程度或者灾情持续加重可能影响更大区域人员安全的;
(三)尾矿库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
(四)有其他危急情形的。
实施扩面转移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防汛指挥机构报备。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