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工作的指导、管理。学校应当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和选拔体育骨干和后备人才。

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出具虚假体育成绩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