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运动会。学校应当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高等院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校体育运动代表队,开展课外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