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下列群众性消防工作:

(一)确定本村庄、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公布实施;

(二)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装备;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

(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等。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