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采砂实施禁采管理;
(二)加强水源保护和优化水资源管理,科学调度水资源,优先满足饮用水水源取水需求;
(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库区内违法构(建)筑物;
(四)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沿河、沿库乡镇和水库管理机构清除河道、库区的垃圾;
(五)协调做好饮用水水源调控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六)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管护工作;
(七)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