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对家庭农场开展专业辅导、法律法规宣讲和政策解读,引导家庭农场规范经营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