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法律援助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应当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