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集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集体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以下简称村民住房建设)及其管理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