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慈善激励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给予褒扬。

市级慈善行业组织每年发布“雁城慈善榜”,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慈善榜发布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项目冠名、发放捐赠证书、纪念徽标、纪念牌匾等方式,对参与慈善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给予褒扬。

市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慈善捐赠积分制度。捐赠人可以通过积分兑换公共服务,享受窗口服务、交通出行、文旅休闲、培训提升、困难帮扶等礼遇。慈善捐赠积分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