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等应当加强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特色品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安排一定比例的版面或者时段,免费刊登、播放慈善公益广告。

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雁城慈善周”,集中开展慈善宣传,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