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和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完善地下水监测工作体系,加强地下水监测。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