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