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纳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养老服务及其监管的智能化运行。

引导和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或者组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智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置健康管理、人身安全监护、智慧消防等智能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医疗、服务预约、安全监测、紧急援助等服务,提高养老服务便捷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