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不得设置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