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临街门店经营者应当在店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地下通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或者加工制作物品。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