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