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旅游活动和为旅游活动提供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