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设置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等临时经营场所,并应当采取措施保持场所的整洁、有序。

在城市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的餐饮、非机动车修理、擦鞋等便民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规范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