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企业、行业协会、工会可以就保障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开展集体协商,依法合理确定劳动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健康体检等待遇标准。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制定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工作时间、奖励与违约责任等直接涉及女性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当考虑女性劳动者的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充分听取女职工组织和女性劳动者的意见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