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依托自身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当经过必要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能力确认;

(三)无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情形。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生态环境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等活动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