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本市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检疫工作。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制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方案,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依法进行检疫检查。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疫区调运松木材料的,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建立调运、使用管理台账;使用松木材料前,应当将货物到场时间、地点及时报告区园林绿化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松木材料。

对快递、邮寄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收件人应当加强检查,发现没有植物检疫证书或者货证不符的,应当及时向园林绿化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