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工作,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
新建公共厕所应当建成水冲式公共厕所,现有旱厕要逐步改造成水冲式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确定专人负责保洁并做到正常使用和按时开放。车站、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鼓励机关、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