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补贴可以由全体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工作补贴以及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定期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