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上一级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四)依法应当向上一级常务委员会报送备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