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本市建立贯穿规划制定、实施、监督、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制度,采取公示、展览、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推动公众参与。
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许可审批机关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宣传讲解,为社会公众学习规划知识、查询有关信息,参与规划制定、实施、监督、治理提供便利。
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许可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公众意见,并在处理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