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行人、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交车,应当在停靠站点排队乘车,有序下车,上下车时不得在公交车前后逗留或者横穿;
(二)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三)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四)不得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故意缓行或者滞留;
(五)不得干扰驾驶或者有其他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六)妥善看管携带的宠物,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
(七)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