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以下安全管理事项:

(一)配合有关单位建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防止因不规范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小区内车辆的管理,对阻碍正常通行的各类车辆与杂物及时疏导和清理,保持地下车库清洁畅通,机动车进出停放有序;

(三)对在用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水、电、暖、燃气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日常巡检等工作;

(五)对小区内隐蔽设施维修维护、化粪池清理、高空作业等活动,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并严格管控。发包给第三方作业的,需履行第一安全管理职责并签订专项安全施工协议;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置消防装备器材;

(七)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各类安全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