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国内和国外科技成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转化。科技成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转化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补助、补贴和其他产业政策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吸引省外企业与我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