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Local Regulations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